你们相不相信书是有灵魂的?
打下这行字的时候小编自己都吓了一跳。
当我们读书,尤其是读关于书的书,书里那些书的故事,很容易和我们达成一种默契和共识,仿佛有一场跨越时空的伟大友谊在静默中迸发。
1
作为一个福尔摩斯迷,小编一直心心念念着贝克街。而读了这本书,伦敦又多了一个朝圣地——查令十字街。
这本被全球人深深钟爱的书,记录了纽约女作家海莲和一家伦敦旧书店的书商弗兰克之间的书信情缘。
双方二十年间始终未曾谋面。相隔万里,却惺惺相惜,无论是平淡生活中的讨书买书论书,还是书信中所蕴藏的难以言明的情感,都给人以强烈的温暖和信任。
这是一本很平淡的小书,里面悠悠20载的书信,不会带给你波谲云诡的故事,或是浓郁炽热的爱情。它的一切只关于书,关于书的香气,关于书的爱恋,关于书的情缘。那是一种我们都不会陌生的对书共同的爱。
2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想象这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小编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阅读的,结果大错特错。
这是一个由死神讲述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莉赛尔。在1939年的德国,纳粹当道,9岁的莉赛尔和6岁的弟弟被迫迁往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亡。在简陋冷清的葬礼上,莉赛尔捡到了一本《掘墓人手册》。
这将是14本给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她是个命运多舛的孩子,父亲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书。
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可以说这本书的基调要多重有多重,但通篇读下来只感受到了文字对人的救赎力量,在那样一个战争的年代里,偷来的文字是他们生存的养料。
3
如果你是个文盲,该怎么假装自己喜欢阅读?
答案是,让别人给你朗读。
书中的汉娜就是这样做的,她宁愿承认自己是个罪犯也要竭力隐藏自己是文盲的事实。很不可思议吧?然而这就是小说情节发展的主要动力。
战后的德国萧条破败,15岁的少年米夏在电车上病倒了,正当他吐得一塌糊涂时,一个36岁的陌生女人(汉娜)帮助了他。于是,情欲,或者是爱情,在15岁的少年心中渐渐燃烧起来。
汉娜总是让米夏为她朗读,《荷马史诗》、《带小狗的女人》、《战争与和平》,在米夏的朗读中,汉娜像个孩子似的时而痛哭,时而大笑,那个夏天,是他们一生中最短暂最快乐的时光。直到他们再次见面,在法庭上……
本书的主旨非常复杂,关乎爱情、性欲,政治和对人性的思考。但小编首先看到了爱情,缠绵悱恻,令人心碎的爱情。
4
小编第二次推荐这本书了。
本书是作者最重要的代表作,酝酿二十年,三易其稿。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我为它而活着,并为写它推迟了我的死亡”。
小说极富想象力地叙述了一个在废纸回收站工作了三十五年的打包工汉嘉,他把珍贵的图书从废纸堆中捡出来,藏在家里,抱在胸口。他狂饮啤酒,“嘬糖果似的嘬着”那些美丽的词句……直到他最终将自己打包进了废纸包,乘着书籍飞升天堂。
很长一段时间,这本书都是小编的挚爱,不仅因为它优美动人的文字,还因为读完后那非常抑郁又非常享受的感觉,仿佛这是一场读书者最后的狂欢,当那些书被送进机器里搅碎,末日就来了。
5
书痴到一定境界,是很恐怖的事情。
爱书狂魔布劳尔就是这样的人,在布劳尔看来,书都是有生命的。因此他才会对书用餐,为书斟酒,把书在床铺上排成人形,与之同床共枕,甚至在读歌德的时候要听瓦格纳,读波德莱尔的时候要听德彪西,读电灯发明前出版的书时只用蜡烛照明。
后来他彻底疯了,在大西洋岸边的沙丘上用珍本书给自己搭建起了一座房子……
书里还有很多关于藏书、爱书、读书的怪人怪事,对于爱书成痴的人一定很有共鸣。不过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买书如山倒,看书如抽丝”,不要光顾着藏书,而忘了自己阅读的初衷。
ps. 这里放的是新版的封面,但还是喜欢旧版的,上面的标语至今印象深刻——别读了,书很危险。
我只要一捧起书,
就完全进入了书中的天地,
对此我自己也感到惊讶,
但不得不惭愧地承认,
我确实在梦境中,
在一个美丽的世界,
在真理的中心。
——
《过于喧嚣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