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他的眼睛
正视他的眼睛
2016-05-03 14:53:37 阅读 3172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人搧了 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身难忘。多年之 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 人,并不是一个人’。”




讲这个故事的人,是作家莫言。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演说中,他讲述了几个与母亲有关的事,而前面这个在他记忆里最痛苦的事情,最让我感动。



我总是觉得,不论是诺奖得主,还是普通人,我们在精神上就是在依赖着在生命里某个时刻所获得那些东西而活着。而这样的时刻,它是不宣而至的,它非常朴实,只有当我们有一天回忆到它时才会觉察到它的重要。也因为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最近读到的一本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写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阿蒂克斯·芬奇——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一家人的生活从父亲为一名遭到诬陷的黑人辩护开始改变。





不过,这部小说并不着力于去描写种族歧视与社会不公,而是让读者去审视:何为善良?何为信念?仇恨与偏见如何在人群中泛滥?更重要的是,它在提醒所有像芬奇爸爸一样的成年人,该怎样做一名父亲,又该如何保护孩子心中的信念。



“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这是女孩儿第一次听父亲说:什么是一桩罪恶。之后,面对一位在临死前努力戒掉毒瘾的老妇人,父亲也对犯错误的儿子说过什么是勇敢。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事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把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小说最吸引人的那部分,是前面提过的芬奇给被人冤枉的黑人辩护。这件事从一开始就知道它会失败。女孩的哥哥对审判团的成员不满。



芬奇说:“到目前为止,你生活中还没有什么事和你的逻辑推理相冲突。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这些很丑恶,但他们是社会现实。”



女儿问:“那你为什么还会去做?”



“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是爸爸的回答。其实,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在保姆和邻居眼中,他们的爸爸“在家里和法庭上一个样”。所以,他更在乎的是,孩子如何看待这位做律师的爸爸。当正义与偏见,善良与仇恨在生活中出现时,孩子最在乎的是父亲的作法。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他们仰视别人之前,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 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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